参考答案:B
(3)《刑法》第17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抢夺罪中的数额较大。吕某抢夺5000元,虽抢夺数额较大,但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故杨某单独构成抢夺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我来回答:
最新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