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单项选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的女儿王小花学习成绩很好,王某的朋友陈某与王小花约定,如果王小花考入北大,陈某就送给王小花一台电脑,陈某的行为是附期限行为 B. 陈某与杨某约定,陈某的儿子如果能够出国,陈某就将房屋转让给杨某,陈某的行为是附解除条件的行为 C.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合同公证后生效,该合同是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D. 赵某将房屋租赁给孙某,约定1年后合同失效,该合同是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民通意见》第76条规定:“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者解除。”《合同法》第46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