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题: [单项选择]王某与张某是朋友。一日,王某为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向张某借车。聚会上,王某喝了大量的啤酒。聚会完毕后,王某驾车回家,路上被交警赵某查出酒后驾车,赵某将汽车扣留,但是在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张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B.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赵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D.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原告是汽车的合法所有权人,具有行政诉权,符合原告资格。张乃警察,其扣车并将车开回公安局的行为属行使职权的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C项可采用。《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