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题: [不定项选择]甲乙2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乙所有的一辆七成新尼桑轿车转让给甲,并且合同中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机构为某市仲裁委员会,后来甲发现该车有严重的安全隐患,遂将车退给乙并要求乙将车修好后再交给甲,双方发生争议,甲遂依据仲裁条款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甲没有去申请仲裁,而是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裁定不予受理 B. 先受理,然后对仲裁条款的效力作出裁定,再决定是否驳回起诉 C. 可以受理,等待乙是否表示异议,如果乙应诉答辩,则可以审理 D.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存在,则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145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