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银行发来的拒付电文不合理,原因如下:
(1) 由于本案信用证明确规定受《UCP600》约束,根据《UC2P600》规定,除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以外,信用证要求提交的其他单据,有关信用证应规定该单据的出单人及其内容。否则,只要单证、单据之间表面保持一致,就应该视为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在本案中,由于该信用证未规定检验证书要注明收货人名称,故该不符点不成立。
(2) 根据《UCP6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由此可见,银行只处理单据,货物能否通关等单据外因素不能作为银行拒付理由。至于检验证书无收货人该货就不能通关,申请人可以要求受益人补制单据以协助通关,而不能拒付货款。
我来回答:
最新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