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题: [单项选择]张某两次伙同他人聚赌,并提供赌具,5月11日赌博时被派出所干警抓获。当晚即被拘留,在讯问期间,张某受到殴打,致胸部、背部软组织挫伤。5月12日县公安局作出对张某拘留 14日的处罚。张某不服,5月19日经复议市公安局改为拘留7日处罚。张某要求予以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_。 A. 公安局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合法的,不应予以赔偿 B. 公安局对张某人身造成的损害应予赔偿 C. 公安局的处罚行为以及对人身的伤害都是违法的,应予赔偿 D. 对张某人身伤害是公安干警个人造成的,应由个人赔偿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见《国家赔偿法》第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