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题: [单项选择]继父甲长期虐待其女乙,将乙折磨得皮包骨头,精神恍惚。一日甲又无故殴打乙,乙有所反抗。甲拿起一根筷子向乙的眼睛刺去,当场使乙的一只眼睛失明,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 只构成虐待罪 B. 致人重伤是虐待罪加重情节 C. 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D. 只构成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依此,甲已经构成虐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