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题: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戊、己为某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其中甲是作为股东的国家电力公司委派的,乙是股东工商银行委派的,丙是股东中国银行委派的,丁是三峡总公司委派的,戊和己是两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讨论的事项中,与甲、乙、丙、丁所代表的单位都有利害关系,那么对这一事项的处理应是:( ) A. 甲、乙、丙、丁必须回避,戊、己作出决议即可 B. 甲、乙、丙、丁不应回避,应予戊、己共同讨论并作出决议 C. 该决议事项必须交股东大会审议 D. 6名董事中有3人赞成即可就该事项形成决议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解析] 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 [解析] 《公司法》第125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