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题: [多项选择](2009年)
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四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四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两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何某已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 四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偿还三万元 C. 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由四人平均分担 D. 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四人可以不予清偿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