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不定项选择]王鹏住在东区,有两个儿子王立、王云、女儿王霞。王鹏立一遗嘱交给其女王霞。遗嘱中列明,其遗产房屋全部由王霞继承。后王鹏死亡,死后丧葬费均由王立承担。王立为其父办完丧事以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戚某。王云回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王霞亦从外地赶回,在东区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东区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法院将该房屋判归自己所有。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王霞在本案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A. 原告 B. 被告 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由于王霞提出将房屋判归自己所有,不同于其他继承人的请求,因此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