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题: [多项选择]某商贸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分看重。现服装厂位于武汉,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双方签订合同是在长沙,加工行为将在黄冈市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 合同双方可以约定武汉或者广州的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 B. 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C. 长沙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黄冈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D. 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解析] 协议管辖 [详解]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第15题: [单项选择]张某以诽谤为由向人民法院对李某提起自诉,并同时提起了附带的民事诉讼,由于种种原因,人民法院推迟厂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而先行对本案的刑事部分作出了审判。对奉案民事部分的判决的上诉期限是: A. 5日 B. 10日 C. 15日 D. 20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上诉期限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242条的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