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单项选择]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9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2006年因妻子生病亟须用钱,加上需要照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10年5月,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慎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他们应怎样确定被告?() A. 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崔某是证人 B. 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 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46条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应当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所以赵某与崔某都是被告,属于当事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