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题: [多项选择]猪先生在高老庄与高小姐结婚后,遂离开高老庄前往深圳打工,3年没有回家,高小姐遂向自己住所地高老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而猪先生认为该案应当由深圳法院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猪先生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B. 高老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异议成立,应当驳回高小姐的起诉 C. 如果高小姐不服高老庄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作出的裁定,可以上诉 D. 该案确实应当由深圳的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