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题: [单项选择]男婴,7个月,近2个月来肤色苍白,食欲减退入院。生后一直人工喂养,未加辅食。体检:营养差,皮肤、黏膜苍白,心前区有Ⅱ级收缩期杂音,肝肋下3cm,脾肋下1cm。化验: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均低于正常,白细胞、血小板及网织红细胞均正常。 患儿最可能的诊断是( )。 A. 生理性贫血 B. 婴儿感染性贫血 C.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D. 营养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E. 营养性混合性贫血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知识点]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的病因、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
第20题: [多项选择]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基本依据是( )。 A. 劳动定额 B. 物资采购定额 C. 物资消耗定额 D. 物资储备定额 E. 物资搬运定额 参考答案:C,D
第21题:[多选题]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有( )。 A. 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 B.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决定 C. 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减免税决定 D. 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抵扣税款决定 E. 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BCD (1)复议与诉讼的关系主要有:一是选择复议,即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相关人对该行为不服时,可以选择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复议前置。即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相关人对该行为不服时,只能先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对纳税争议在救济设置了“复议前置”的程序。《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3)选项中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决定、不予减免税决定以及不予抵扣税款决定,都属于纳税争议范畴。纳税人不服,应当先依法申请复议,然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罚款决定,不属于纳税争议范畴,对此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