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题: [单项选择]某食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一批用于加工月饼,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20万元;该批大豆在运回库房途中发生了1%的损失,经查验该损失属于合理损耗。该食品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A. 2.2 B. 2.178 C. 2.6 D. 2.574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1)1%的途中合理损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13%)不变。在本题中,该食品厂收购大豆用于加工月饼出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1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