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题: [多项选择]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规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撤销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不能改变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撤销判决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测试点] 改变与撤销法律、行政法规等的权限。
[解析] 《立法法》第88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