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题: [单项选择]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甲应在5月5日前向乙交付100吨纯净水,乙应在5月5日前向甲支付价款。甲末履行交付义务,即要求乙向其支付价款,乙可以基于( )而拒绝履行。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先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甲、乙双方的义务均没有确定的履行期,仅要求在5月5日前履行,并没有对双方的履行/顷序做出约定,双方的义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这种情况—F,甲未履行交付义务,即要求乙向其支付价款,乙有权行使同
第26题: [单项选择]某企业的工人人数为20人时,其总产量为300个;当工人人数为21人,其总产量为305个,则工人人数为21人时,该企业的边际产量是()个,平均产量是()个。 A. 5,14.5 B. 15,15 C. 5,15 D. 15,14.5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边际产量和平均产量的计算。边际产量=(305-300)/(21-20)=5(个)。平均产量=305/21=1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