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题: [多项选择]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章某借款16万元,四人后又签订一还款协议,约定每人承担4万元债务。如果现在该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则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 章某可直接向甲、乙、丙、丁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6万元 B. 章某如果要求甲偿还16万元,甲可以四人之间的协议主张自己只应偿还4万元 C. 章某只能要求甲偿还4万元,如果其他三人无力偿还,才可以向甲要求偿还16万元 D. 章某可要求甲偿还8万元,要求乙、丙偿还3万元,要求丁偿还2万元,对此法院应当支持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问题。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之间的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