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题: [不定项选择]周华将私有房屋3间出租给了李盛,租期2 年。第二年,周华将该3间房屋出卖给刘德。刘德要求李盛搬家,此时,李盛应以下述哪些理由抗辩 A. 刘德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应找周华要房子 B. 解除合同未尽通知义务,应予宽限期 C.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买卖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D. 出租人在出卖出租房屋时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周华未尽此通知义务。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合同法》第229条和230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