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题: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2:2:2.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现甲、乙已退伙并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如何分配()。 A. 全部利润还按2: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基金 B. 全部利润的40%按2:2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C. 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D. 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利润和亏损分担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