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单项选择]甲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乙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抵押或出质,遂找到丁,丁也没有相应的财产,便将丙在其家中寄存的笔记本电脑6台交给乙银行用作质押,并且以丁的名义与银行订立了质押合同。现甲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欲实现其质权。则:( )
A. 乙银行不享有质押权,因该质押合同因丁无权处分而无效 B. 乙银行为善意,可享有质押权 C. 质押合同无效,但乙银行没有过错,应当由甲和丁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该质押合同因丁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乙银行是否享有质押权须待丙是否追认而定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考点:质押合同的效力
解析:质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第21题: [单项选择]下述不属于数据库维护工作的是______。 A. 使用数据定义语言建立多个表,构建数据库总体框架 B. 根据备份计划周期性的备份数据库 C. 检测数据库的空间使用情况 D. 调整数据库参数,进行性能优化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 使用数据定义语言建立多个表,构建数据库总体框架不属于数据库维护工作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