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1)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组织或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制的处分的权利。它是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而出现的,不能认为它仅仅只是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一项权能。
(2)传统民法的土地使用权仅指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中国的“土地使用权”虽然也是从土地所有权里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但由于我国实施土地公有制,由国家和集体所有,而国家和集体是抽象主体,土地所有者的国家或集体,将其所有的土地必须通过有偿和有期限的出让给使用人,经由使用人实际占有、使用和收益,才能实现土地的价值,因而,具备了准物权的属性。
患者,女性,28岁,从海南岛旅行回家后,因持续高热3天,伴寒战、头痛、大汗,抽搐,于7月29日入院。查体:意识不清,血压正常,颈有抵抗,皮疹(-),心肺正常,肝脾均未触及。血WBC 13×109/L,N 76%,CSF外观清亮,压力稍高,余正常。为了诊断最先检查的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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