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题: [单项选择]甲因盗窃罪、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2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刑罚执行2年后又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暴动越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5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对于甲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的,应当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B. 对于甲数罪并罚后实际执行的最高刑期不超过22年 C.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甲限制减刑 D. 甲如果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可以假释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A选项说法是正确的。B选项,对于甲应该是将原判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2年刑期与新罪的刑期10年、15年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由于甲的总和刑期超过35年,
第34题: [单项选择]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达不正确的是: A. 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 B. 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 C. 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以及民事案件进行案审 D. 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会审及官吏犯罪案件。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司法执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职官犯罪案件;二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斩绞监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