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题: [单项选择]199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1996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家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199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明诉陈发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 ) A. 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 B. 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 C. 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 D. 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到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民事案件的恒定管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