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D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不能随意退伙,故A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1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退伙人结算而不是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个别合伙人退伙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解散,从而也不需要进行清算,故B项错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52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将贾某的房屋退还给贾某,也可以退还相应货币,其具体方法由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并非一定要退还给贾某房屋不可。所以,贾某并不享有要求合伙企业退还房屋的权利,故C项错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53条的规定,D项正确。
[分析]
本题考查内存容量的计算。
给定起、止地址码的内存容量=终止地址-起始地址+1。
将终止地址加1等于E0000H,再减去起始地址,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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