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题: [单项选择]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全国工业复兴法》。规定适当提高劳工地位,改善劳工待遇。劳工组织有与资方谈判的权利,雇主不得以工人参加何种工会作为雇佣条件,雇主必须遵守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限额,不得雇佣童工。这说明()。 A. 政府试图消除资产阶级对工人的剥削 B. 调整劳资关系是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 C. 经济危机迫使美国放弃自由企业制度 D. 社会主义运动在危机期间发展起来 参考答案:B
第25题: [单项选择]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哪—做法是正确的( ) A. 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 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 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 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送达方式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本题中只有C项中的做法是正确的,应选,A、B、D三项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