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题: [多项选择]孙某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1998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孙某有妻子,儿女9个且有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因此为了对其死后财产有个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09年12月6日,孙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其遗产应按下述哪些原则处理( ) A. 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则以公证的遗嘱为准 B. 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C. 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应当按照第一份遗嘱的内容执行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公证遗嘱的效力最优,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