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题: [单项选择]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在该企业经营一年后欲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乙表示不要,丙没有表态。此时,丁表示愿意购买该份额,甲同意并接受了1万元。此时,甲的舅舅知道该事,欲出价8000元购买。甲考虑到亲戚关系遂同意其出价又与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分别表示欲以8000元购买甲的份额。问甲的份额应该转让给谁 A. 乙 B. 甲的舅舅 C. 丁 D. 丙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内部股东转让股份。 《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本题中,甲以8000元同意转让其财产份额是基于其与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