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题: [单项选择]2007年5月,郑某与甲私营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 5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试用期需再延长5个月。郑某同意了这一规定。 5个月的试用期满后,郑某通过了考核,成为甲企业的正式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郑某与甲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劳动合同有效,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B. 该劳动合同绝对无效,双方对试用期限的约定不合法 C. 该劳动合同有效,郑某最后只履行了5个月的试用期,符合法律要求 D. 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对试用期的约定无效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效力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考点] 劳动合同效力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6条的规定,该合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试用期条款是无效的。但是,该合同的其他部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并不会因为试用期
第35题: [多项选择]请选出以下ITSM给客户的价值:() A. 运维水平提升 B. 提供IT服务满意度 C. 量化运维绩效 D. 知识持续传递 参考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