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题: [单项选择]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离婚后不久,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林某多次要求周某支付未果。次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 A. 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 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 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 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本题周某不能因孩子改姓林而拒绝支付抚养费,为了逃避抚养义务而将财产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