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题: [单项选择]柳某夫妇去世后,他的5个儿女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小女儿柳五向法院起诉,认为大哥柳一侵犯了她的合法继承权。法院受理后,通知柳某的其他儿女参加诉讼,其中柳二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柳三未表态;柳四表示愿意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将谁列为原告( ) A. 柳五 B. 柳四与柳五 C. 柳三、柳四与柳五 D. 柳二、柳三、柳四与柳五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继承诉讼中原告的确定 [解析] 《民诉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