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关于此收益,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B.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C.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D.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考查董事违法行为的归入权以及股东代表诉讼。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47条,ABC项说法正确,D项中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