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
【考点】西周法制思想;出礼人刑;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详解】A项,西周初期统治者提出的政治法律主张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汉代以后该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基础。C项,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书面契约“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D项,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嫡长子继承制。故ACD均错误,应选B项。
[解析]本题考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中应有该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见《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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