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C
【考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详解】A、C选项的依据为《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该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三)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BD则为干扰项。不可能移交其他部门来进行起草。该送审稿存在的问题是“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因此也不可能通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来解决。
[试题解析] 根据城市基础设施的支持能力或自然资源供应能力计算城市人口的方法称之为环境容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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