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D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应纳增值税税额=720000÷(1+0.5%)×0.5%=3582.09元。255.境外某单位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为境内某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5万元。则该业务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应扣缴增值税()元。
扣缴义务人应扣缴增值税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应扣缴增值税=50000÷(1+6%)×6%=2830.19元。256.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规定。2021年10月申报的销项税额为55万元,进项税额为3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2。则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55-30-2-30×15%=18.5万元。257.增值税纳税人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是()。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视同销售,自产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不视同销售。258.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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