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题: [单项选择]某甲与某乙欲组成一合伙企业共同经营电子器材的销售。下列哪种情形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合伙企业( ) A. 若某甲为一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乙为已退休的一名高科技技术专家,双方协商合伙进行某项专利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B. 甲、乙二人关系极好,口头约定由甲出资5万元,由乙提供场地共同组成一合伙企业进行经营 C. 甲、乙约定,为开展业务活动的方便,拟将其二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命名为“天河有限责任公司” D. 甲、乙二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其劳务作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考点] 合伙的设立
[解析] 选项A中,《合伙企业法》只调整由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与《民法通则》中有关合伙企业的规定不同;选项B中,合伙企业成立须签订合伙协议;选项C中,合伙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企
第25题: [单项选择]关于清创术,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 清创术最好在伤后6~8小时内施行 B. 污染较低的伤口,伤后12小时一般仍可一期缝合 C. 超过12小时的伤口,清创后一般延期缝合 D. 面颈部、关节附近,神经血管暴露的伤口,即使超过24小时仍可缝合 E. 战地伤口早期,可作一期缝合 参考答案:E 答案解析:[解题思路] 关于清创术只有E是错误的。战地伤的一般清创后不做缝合可做延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