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题: [单项选择]陈某因人室抢劫杀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陈某拒绝交代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对陈某停止讯问,将其无限期关押至其交待真实身份才开始侦查取证 B. 在查清陈某真实身份以前,停止侦查活动 C. 在查清陈某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D.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陈某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有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的程序性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第21题: [多项选择]同时符合()条件的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 A. 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B.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 C.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D. 犯罪嫌疑人、被告入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没有异议的 参考答案:A, B, C,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