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题: [单项选择]袁某的原户籍所在地在甲村,2005年袁某从甲村开出迁住证,迁往乙村。但在乙村登记前,袁某生病,在县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袁某前往北京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1年,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袁某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A. 甲村 B. 乙村 C. 县医院 D.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考点] 住所 [解析] 《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