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第66条第4款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过去分词短语作状语,相当于一个条件状语从句If it had been given more 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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