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题: [单项选择]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 A. 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 B. 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 C. 甲乙分别租用了丙的一套住房,但均拒付租金,丙以甲乙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 D.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产家具的工厂,因与广大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广大公司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必要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
第24题: [单项选择]A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1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5年,无残值。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08年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从2008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2008年12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余额为( )万元。 A. 3.6 B. 6 C. 1.2 D. 2.4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 2008年12月31日设备的账面价值=10-10×40%-(10-10×40%)×40%=3.677元,计税基础=10-10÷5×2=6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6-3.6=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