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BD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男,34岁,工人,平素健康。近2个月有反酸,饥饿时上腹不适,近几天来黑便。查体:轻度贫血貌,心肺无异常。血红蛋白90g/L,白细胞计数9×109/L,分类正常。患者的上消化道出血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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