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题: [多项选择]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的有( )。 A. 普通合伙人张某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 普通合伙人李某未履行出资义务 C. 普通合伙人赵某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D. 普通合伙人宋某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解析]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