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D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辩护人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辩护人是律师的,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依据出处:略
男性,8岁,发现右腰腹部肿块1年,排尿可,无任何不适,当地医院检查诊断为先天性肾盂输尿管交界处狭窄,右肾积水。
若决定对此患者行肾盂输尿管成形术,则治疗原则应除外()我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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