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李某、张某、刘某共同投资购买了一台机器,李某出资30%,张某出资20%,刘某出资50%。因李某、张某长期在外,机器的维修费用、改良费用共计12000元均由刘某垫付,后因此费用产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应判决此费用( )。 A. 由刘某承担,但是利润分配时多分 B. 由三人平均分担 C. 由三人按照份额分担 D. 因张某和李某长期不在,应由他二人承担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因为三人没有约定管理费用承担的方式,故对共有物的管理,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包括一些保存费用和改良费用,以及共有物的其他费用,如缴纳税款等,应当由全体共有人按其份额比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