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多项选择]张某向银行借款50万元,双方协商一致:由张某提供房屋产权证作质押担保,李某向周某借款20万元,双方协商一致:由李某以一辆私有汽车向周某提供质押担保,汽车由李某继续驾驶。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银行享有对该房屋的质权 B. 银行享有对该房屋产权证的质权 C. 李某享有对该汽车的质权 D. 银行享有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E. 李某享有对该汽车的抵押权 参考答案:A,B,C,D,E 答案解析:理由:(1)张某与银行之间约定的是不动产质。我国法律对“不动产质”并无规定,双方当事人创设了一种新的物权类型,违背了物权法定原则,故该“质权”不成立,所以银行不得对该房屋主张优先受偿权。(2)房屋产权
第9题: [单项选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是( )。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 B. 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D.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BC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