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题: [多项选择]李某是某国有公司会计,与其朋友张某(个体经营者)想合伙做烟草买卖,由于没有资金,张某唆使李某先挪用一下单位的公款。数日后,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款30万元。二人在未获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30万元用于香烟买卖活动,案发后,李某携带这笔公款中的10万元逃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对李某的行为应定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数罪并罚 B. 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C. 李某和张某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D. 李某和张某不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李某和张某在未获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烟草买卖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本题中,李某是国有公司的会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