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题: [多项选择]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甲公司反而将其仅有的资产办公大楼(市场价格为1800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知情的丙公司;乙公司得知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000万元后无法继续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乙公司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B. 乙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合同 C. 乙公司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将丙公司列为被告 D. 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乙公司的撤销请求,乙公司可以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1)选项A:债务人低价处分财产是一种积极行为,不适用代位权;(2)选项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3)选项C://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乙公司)为原告,债务人(甲公司)为被告;(4)选项D://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