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题: [单项选择]李某分别有债权人蔡某、徐某、吴某。吴某为了使自己的债务得到清偿,许诺李某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自己后,为其办理出国手续。李某便与吴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因蔡某、徐某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李某与吴某的抵押不具有效力 B. 李某与吴某的抵押具有效力,且具有不可撤销性 C. 李某与吴某的抵押合同具有效力,但蔡某、徐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D. 李某与吴某的抵押权效力未定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抵押权的终止
[解析] 本题涉及其他债权人对抵押权的撤销问题。依照《担保法解释》第69条之规定,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