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题: [多项选择]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该法官可以:( ) A.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B.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C. 在复议和申诉期间,对法官处分处理决定暂停执行 D. 对法官处分或处理错误的决定造成法官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赔偿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我国《法官法》第44条规定: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