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题: [多项选择]设本案中许是某高校大二学生,缺少资金,何许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6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许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何多次催告许仍无力支付。则何( )。 A. 可以解除合同 B. 可以退回贷款,收回电脑,并要求许迩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 可以要求许迩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 以上说法都不对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34题: [单项选择]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权自( )起成立。 A. 质押合同订立 B. 交付股票 C. 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D. 公司同意之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担保法》第78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故选C。